济南市泉城公证处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厅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1224日上午,济南市泉城公证处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座谈会暨合作签约仪式历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苗兴旺与泉城公证处业务副主任寇红艳作为签约代表共同签署了《司法辅助事务协同试点框架协议》。历城法院李忠林院长及我处赵毅主任参加活动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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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双方就过去一年来合作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双方一致认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不仅能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更能够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泉城公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历城法院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双方的合作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成绩。

历城法院表示,泉城公证处率先在全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成效显著,积累了丰富的司法辅助工作经验,特别是与历城法院合作以来,泉城公证处的司法辅助工作人员表现突出,高效快捷地为执行法官解决了送达、外出财产调查、财产的查封查控、拍卖等问题,让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审结执行案件,缓解了执行案件量逐年增长的压力,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大大增强了群众的满意程度。这充分说明我们双方开展这项合作的决策是正确的,结果是令人欣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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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公证处对历城法院一年来对该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泉城公证处作为全省率先开展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机构,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适应复杂形势,主动学习全国先进司法辅助工作经验,注重加强公证人员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技能培训和交流,致力于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下一步,泉城公证处将继续发挥公证制度的基础性司法资源优势,健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机制,细化司法辅助规范流程,拓展司法辅助事务范围,不断加强与历城法院的沟通配合,逐步提升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质量与水平,共同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到实处,为法治济南建设增光添彩。

今年下半年,泉城公证处与历城法院在司法辅助的实践运行中,又创新孵化出“安心拍机制”、“公证护航模式”的新型工作机制。泉城公证处司法辅助业务人员主动作为,良性互动,不断优化工作模式,提升执行效率。下一步,泉城公证处将继续与历城法院沟通协调,探索进一步拓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范围,促使公证机构能够更加深入地参与到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中。同时,加强对“公证+诉讼”协同创新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推广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优秀实践经验,努力打造“公证+诉讼”泉城品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