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建处70周年征集活动开启了,诚邀您助力!

2024年是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建处70周年。为更好保存泉城公证处1954年建处至今的文物、史料等,促进泉城公证文化传承,现决定启动建处70周年实物及史料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活动详情


征集内容及要求


    上级领导、知名人士到泉城公证处调研、视察、参观、交流的照片、讲稿、录音、录像、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 泉城公证处集体或干部职工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品、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等;泉城公证处组织、参加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照片、实物、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 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历年来对泉城公证处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等;

  • 泉城公证处各个时期的公证员徽章、公证员制服、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 泉城公证处早期的重要批文、公证文书、职工花名册、工作台账、工作证、介绍信等;

  • 泉城公证处各个时期的纪念封、信封袋、档案袋、手提袋、发票、收据、会议纪念品、办公用品、海报、条幅、明白纸、说明书等。



征集时间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此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征集方式


   采取无偿捐赠、复制仿制等形式进行征集。

  • 无偿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史料实物的单位和个人,由泉城公证处统一接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适合陈列展示的文物资料将在展出说明牌上具名。对于捐赠实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意义重大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 复制仿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泉城公证处采取复印、拍照、扫描等形式进行复制或者其他方式仿制。



征集途径


  • 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处史资料及实物交送泉城公证处。

  • 邮寄送达。将处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泉城公证处。请附文字说明和提供者有关信息。

  • 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处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到泉城公证处。并请附文字说明和提供者有关信息。上门征集。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可联系泉城公证处登门征集。



征集说明


   无偿捐赠的要确保所捐赠史料实物的历史真实性、来源合法性。

  • 捐赠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捐赠史料实物的来源、流传经历、相关故事等提供简要的文字说明。



联系方式


  • 征集工作由泉城公证处负责。

  • 联系电话:0531-66666148(工作时间)

  •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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