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公证

办理无犯罪公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材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可只提供复印件,下同);或护照原件/复印件(境外的提供电子邮件/传真件,其中离境日期和有效签证页勿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或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卡(带有派出所印章页和索引页)原件。
3、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济南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