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公证之声》2022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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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公证之声》2022年第11期
法律小知识
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适用场景:
1.夫妻离婚后为前配偶保留房屋的居住权;
2.老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子女为老人在房屋设置居住权;
3.老人给尽心照顾的保姆设立居住权,等等
常见设立方式:合同与遗嘱
注意:居住权必须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才能设立,不是签好协议、立好遗嘱就行了,一定要带着协议或者遗嘱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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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咨询:自己有一套房子闲置了很长时间,现在准备把这套房子卖了再换新房,楼上邻居想购买这套房子,两人协商好了价格,但是都不想通过中介再交中介费了,想签个协议再付款过户,怎么过户更放心?是不是将购房合同办理公证更有保障?
公证员解答:
首先肯定,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公证,在协议中约定好了购房金额、付款方式、过户方式、付款及过户期限、违约金额、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后,可以办理购房合同公证。但办理了传统的购房合同公证并不必然能够规避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本案中,公证员推测张先生可能和邻居买家考虑的是付款和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时间差的风险,想要防范这一风险。在日常公证业务实践中我们也遇到过很多此类的咨询,有一种公证业务可以更好的降低这种风险,就是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也就是说双方在房屋交易时,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提存条款,由买家在房屋过户前将购房款提存到泉城公证处专用的提存账户,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卖方持过户完成的相关资料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这样在未取得房屋的情况下,买方的购房款并不直接交给卖方,而卖方配合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也可以顺利的拿到全部售房款,整个交易过程中通过提存公证实现了风险防控。这是提存公证防控风险的最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