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开租房“陷阱”?公证处有秘诀!
如何避开租房“陷阱”?公证处有秘诀!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租赁人口数超过2亿,同时,企业对于房屋租赁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在实践中,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遇到过租房“陷阱”——伪房东骗取租金、恶房东肆意涨租、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承租人权益受损等损害承租人利益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承租人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因为无法提供有效的合同或租房证明而难以维权,只能吃哑巴亏;也有一些承租人虽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却也因为诉讼周期长、花费高而增加了自己的负担。
其实,这些房屋租赁中的“陷阱”都是可以避免的,那么,承租人要如何避免租房“陷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公证员告诉你,通过公证的手段解决租房中存在的问题,很多租房“陷阱”都可以提前填埋、永不踩坑!
1.审查与租赁房屋相关的真实性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租赁时,明确房屋的产权人及其真实意思表示十分重要。承租人不仅要确认房屋的真实产权人、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况,还要确认出租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否则自己租到的可能就是有问题的房屋;但是这些内容繁琐、确认起来麻烦。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公证处不仅能帮助起草修改合同条款,还能通过大数据核验、部门联动等方式,对房屋产权、人证真伪进行审查,既为租赁双方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2.保全房屋现状
租住了房子能不能装修改造?改造了出租方能不能认可?有时候仅凭一纸合同可能无法达成共识。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在入住租赁房屋前、撤出租赁房屋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保全公证,再结合公证过的租赁合同中关于房屋内部装修改造等条款,日后发生纠纷,租赁双方就不必就上述改善或增设他物的问题再出争议。
3.保证承租人的使用权利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出租人肆意涨价、拒收承租人交付的租金的情况,造成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事实发生,出租人可能会以承租人违约为借口解除合同,以达到涨价或转租的目的。面对此种情形,承租人可以凭借经过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将租金提存于公证处即视为履行了交付租金的义务。
公证的秘诀有太多,如果想了解,就来咨询吧!
撰稿:李旭